和以往按月按次扣税不同的是,新个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和搜前途小编一起了解。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恩...好像看不懂,没关系,举个例子:
范冰冰是一位电话销售,2019年1月份工资、薪金所得是12000元,2月份工资、薪资所得是22000元,3月份工资、薪资所得是13500元,4月-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都是12000元。每月的三险一金是3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是1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是5000元/月。按照以往的个税计算:
1月份:12000-5000-3000-1000=3000,3000*0.03=90元
2月份:22000-5000-3000-1000=13000,13000*0.2-1410=1190元
3月份:13500-5000-3000-1000=4500,4500*0.1-150=300元
4月份:12000-5000-3000-1000=3000,3000*0.03=90元
...........
12月份:12000-5000-3000-1000=3000,3000*0.03=90元
全年个税合计2390元。
按照新个税计算:
1月份:12000-5000-3000-1000=3000,3000*0.03=90元
2月份:(12000+22000)-5000*2-3000*2-1000*2=16000,13000*0.03-90=390元
3月份:(12000+22000+13500)-5000*3-3000*3-1000*3=20500,20500*0.03-390-90=135元
4月份:(12000+22000+13500+12000)-5000*4-3000*4-1000*4=23500,23500*0.03-135-390-90=90元
5月份:(12000+22000+13500+12000*2)-5000*5-3000*5-1000*5=26500,26500*0.03-90-135-390-90=90元
6月份: 90元
7月份: 90元
8月份: 90元
9月份: 265元
10月份:300元
11月份:300元
12月份:300元
全年个税合计2230元。
假设范冰冰每个月的工资是固定的12000元,不管是按月还是按年,全年的个税总额是1080,因为范的工资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化,因此,两者计算有差异,利用累进预扣预缴一方面避免了某个月份收入变化幅度大导致个税差异大,另一方面也减免了一定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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